6月5日,武冈市“世界环境日增殖放流”活动在武冈市威溪水库举行,武冈市人民检察院、武冈市人民法院、武冈市农业农村局及公益保护志愿者共同参与监督见证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被告增殖放流。为了保证生态修复实际成效,活动还邀请了公安部门、水利部门和专业人员提供现场指导。
据了解,此次活动涉及该院办理的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案件中杨某、毛某等5人结伙多次在武冈赧水河自然流域使用电鱼设备非法捕捞水产品,售卖获利共计2万余元。该电捕鱼行为损害了武冈赧水河渔业资源,破坏了生态平衡,污染了水环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该院依法对杨某、毛某等5人提出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就造成的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破坏损失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诉请被告赔偿直接损失及天然渔业资源恢复补偿款用于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该院诉讼请求法院全部予以支持。
活动现场,一条条活蹦乱跳的鱼苗被缓缓放流至水中,80万尾经检疫合格的鱼苗随着水波荡漾开来,欢快地流向了水域深处,为碧水再添生机与活力。此次活动的鱼苗购置资金直接来源于相关案件当事人承担的生态修复赔偿费用,切实体现“谁破坏、谁修复”的责任原则。
近年来,该院将生态资源保护作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重点领域之一,针对非法捕捞水产品、破坏渔业资源等损害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通过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发出检察建议等方式,在依法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同时,积极推动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共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58件,累计追偿生态修复费用60余万元。
下一步,该院将积极打造“司法+行政+公众参与”的恢复性生态修复模式,进一步落实恢复性司法理念,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合力,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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